一听到“非法同居”,第一感觉大多数是认为这是违法行为,觉得“非法”是属于刑事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是非法同居呢?2018年对非法同居处罚有哪些呢?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的形式: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二、2018年对非法同居处罚有哪些
非法同居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即重婚,可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综上所叙,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不过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经;但若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重婚罪,就有可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重婚罪是属于不告不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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