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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如何上市

  • 时间:2021-04-26 22:0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上市是现在很多公司都会在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进行的过程,这个过程一般来说是利弊参半的,有好处也有坏处存在。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上市与普通上市又有所不同。下面就让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责任公司如何上市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上市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上市。依据现行的证券法的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申请上市。

      有限责任公司须进行公司形式的转换,即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申请上市,当然这种公司形式的转换条件很苛刻。

      二、上市股票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从简过程,创业企业应当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呢?拟上市的创业企业有必要制定一份上市计划,从组织、财务、经营等各个方面进行上市安排。企业应当成立上市筹备领导小组并选择中介机构,合理计划安排上市日程,设计并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方案,并最终确定上市的具体方案。

      具体而言,成立上市筹备领导小组是整个上市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市筹备领导小组应当是一个可以统筹全局的机构,负责有关上市准备的各种决策事项,以保证企业在上市准备期皆以上市为目标展开各项工作。因此,上市筹备领导小组应当由公司董事长牵头,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协调,并具体落实专门工作人员,成立上市办公室。

      上市是件非常专业性的工作,必须有专业机构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也有明确的要求。因此,选择中介机构是上市准备工作的关键。上市准备从一开始就应当在中介机构的参与下进行。参与上市准备的中介机构应当包括上市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其中上市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尤为重要,他们将主导整个上市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在股票发行和上市申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般情况下,还需要选择主承销商,但是如果在上市保荐人之外另行选择主承销商,会不利于上市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系统推进,因此,建议选择保荐人兼任主承销商。

      合理计划安排上市日程也是上市准备的一个重要方面。上市准备牵涉方方面面,十分复杂,耗时较多。因此,应当合理计划安排上市日程,将上市准备工作分解成多个连续的阶段,以保证上市准备工作始终按计划进行,并最终完成创业板上市。

      成立了上市筹备小组并选择了中介机构,就可以进入上市准备实质性工作阶段。设计和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方案应当是上市准备的最重要内容。很多创业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必要将它进行股份制改造,使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与此同时,依法进行股权重组、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公司治理结构重组和人员重组。改制重组应当始终围绕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和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而展开。改制重组工作是项非常繁杂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到实施,需要不断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变更,即使最终确定后,在运作检验过程中,通常仍然需要上市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辅导。

      完成了改制重组工作并经实际运作检验,上市准备工作就到了最后冲刺阶段。此时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准备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做好上市的最后准备工作。

      三、上市条件

      根据2006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责任公司如何上市的全部内容。公司上市是一件大事是需要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付出辛勤努力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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