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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 时间:2021-04-26 22:0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的两种公司类型中的一种,对于这种公司的成立是需要满足我国相应的法律条件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公司成立的方式。下面就让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有限责任公司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意事项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开办一个公司是一种很好的进行资金的赚取的方式,所以有兴趣的可以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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