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知道什么?如何办理第二胎生育申请?二胎准生证办理的手续与流程又是怎样的?接下来,巨人法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如何办理第二胎生育申请
符合生育第二胎条件的夫妻,依下列程序办理完审批手续,可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
2、经单位批准后,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理处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在一周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
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决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
二胎准生证办理的手续
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
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1、领取材料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提交材料
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若有单位的,应先交予单位审查,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并由村(居)委会将《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送女方户籍地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审批,审批完毕后上报备案。
3、审核材料
符合生育规定并经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在《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登记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决定书》,并将《计划生育服务证》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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