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计划生育 > 二胎 > 河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9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河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9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时间:2020-02-02 12:2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再婚家庭再生育一般是不属于超生,再婚家庭那么生育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各地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各有规定。那么关于河南省生育二胎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巨人法务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河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9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河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9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二、河南省再婚生育二胎产假多少天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生二胎的条件有哪些

      1、农业户口第一胎为女儿也可以申请生二胎;

      2、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也可以要二胎

      4、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5、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大意就是你目前的孩子不具备正常的生活;

      6、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这一政策是为有功的英雄开设的;

      7、一方系丧偶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这个大家是最明白不过的了。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生育二胎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政策内容、产假规定以及二胎政策。关于河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9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巨人法务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河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9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