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纠纷 > 第三者 > 怎样算是出轨证据

怎样算是出轨证据

  • 时间:2020-02-04 19:1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夫妻双方相处最重要的就是坦诚、忠诚,但是有时候一方却违背婚姻的誓言,背着另外一方出轨,那么出轨法律定义是什么?怎样算是出轨证据?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出轨法律定义是什么

      法律上没有对出轨做出什么定义,当前我国法律也未对婚外情?现象实施惩罚,只有道德的谴责。

      婚外情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或者是通奸,不承担民事责任,在婚姻法和刑法上基本没有什么惩处条款,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

      如果证据确凿,一方有婚外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在财产分割上有点区别。如果出轨的行为严重到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及关系同居生活的,这为事实上的重婚。

      二、怎样算是出轨证据

      法律承认的出轨证据有: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

      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三、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怎样算是出轨证据”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出轨证据的确定以及出轨财产的分割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怎样算是出轨证据>>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