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单独二胎政策已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启动实施。湖南省将按照中央要求坚持计划生育政策,启动相关程序,推进单独二胎政策在湖南施行。但在单独二胎政策相关规定出台前,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双方为独生子女等情形可以再生育二胎。巨人法务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湖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一、湖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显示,中国启动实施“单独二胎”生育政策。决定指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湖南人口计生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履行职责,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省人口计生委将向省政府建议,湖南应迅速启动相关程序,提请省人大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内容,同时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单独夫妇生育二孩的政策尽早在湖南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
在关于单独二胎政策具体实施细则或规定出台前,应遵守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可以再生育二胎的规定。否则,将可能按照规定被征缴社会抚养费。
二、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可以再生育二胎的规定:
1、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