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了一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由祖父母抚养孙子女的案件。 王女土与金某于1991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后王女士下岗,全家的经济负担落在金某一人肩上。2000年12月,一场车祸夺去了金某的生命。王女士母子的生活更为艰难了。
为了今后的生活,王女士想把孩子交给有稳定退休收入的爷爷奶奶抚养。她向律师咨询后得知,新《婚姻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于是,王女士告到了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法院里,本案的被告,即孩子的爷爷、奶奶深明事理,与王女士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变更孩子由二老抚养。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律师入驻平台合作宣传推广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