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19日)(83)司公字第85号 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公证律师处: 现将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详细>>
(1992年3月17日法办〔199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现将司法部律师司给我院研究室《关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性质和法律地......详细>>
发表时间:2004-6-9 索取号 AA9111003-2004-002 文号 沪民婚发[2004]6号 产生日期 2004-6-9 各区、县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转发......详细>>
(1986年9月27日)(86)司公字第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 现将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转发你处,请转所属各公证处。今后如有丢失婚姻......详细>>
(1975年2月25日)(75)法办字第10号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现将外交部领事司《关于领取荷兰的子女补助费,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的几点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转告所属的......详细>>
(1987年6月10日)(87)司公字第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 现将外交部领事司领认函[1987]57号《告泰国对公证文书的要求》转发你处。请告所属办理涉外业务......详细>>
发文单位:司法部 文 号:司发通[2004]32号 发布日期:2004-3-20 执行日期:2004-3-2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管理结构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六章 附则 各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