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标志着辽宁正式立法放开全面二孩。辽宁省新计生条例规定,所有......详细>>
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计生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另......详细>>
1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计生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在三种情况下,夫妻可以在两个孩子的基础上再生一胎;......详细>>
3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计生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详细>>
1月20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全面二孩政策在山西省正式落地。新计生条例规定......详细>>
1月15日,安徽省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6日起实施。新修正的《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实......详细>>
广西新修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于1月15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以及经批准可再生育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详细>>
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新修改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条例规定不管是一孩、二孩,女方的产假都是158天到180天;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假都......详细>>
2016年3月23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详细>>
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删除提倡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增加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件的......详细>>
2016年5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根据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详细>>
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新修改的计生条例,再婚夫妻单方不超过二胎仍可再生,产假增至178天。下面是巨人法务的小编整理广东省人......详细>>
2016年4月1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规定各有子女的夫妻再婚可申请再生一胎。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下面是巨人法......详细>>
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将于1月16日起施行,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产假将延长60天......详细>>
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版计生条例。山东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删除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下面是巨人法务的小编......详细>>
2016年1月14日召开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公民依法收养的......详细>>
2016年1月20日新修正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该《条例》分总则、生育调节、技术服务、管理责任、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保障与奖励、法律责任、附则8章67条。下......详细>>
2016年3月30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并于当日正式施行。新计生条例对原条例修改的内容涉及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详细>>
2016年4月21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计生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详细>>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四次修改。新条例明确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