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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融资的途径

  • 时间:2021-04-27 19:5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外商融资的途径 一、银行借款。企业向银行负债这是最基本融资渠道。 投注差仅指中国企业向境外银行、境外企业、国际组织借款美元的总额不能超过投注差。而向国内商业银行借款人民帀或美元并不例入投注差。由此,只要国内银行愿意向企业贷款,则是没有限制性规定,仅是银行要考虑负债的商业风险。2003年5月前,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的外汇贷款列入投注差,但以后中央银行对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向外商企业贷款不列入投注差范围,享受国民待遇。由此,外国在中国分支机构的向外商企业贷款只须银行符合经营中外汇的存款比例和币种的许可的法律规定,银行有权决定向外商企业贷款。 关于“投注差”,根据中国政府规定,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是十分之七,即210万元。投资总额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是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所以外商企业通常选择210万美元注册资本,则投资总额420万美元。即企业可向境外贷款(包括向母公司借款)210万美元。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五分之二。其中500万美元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本应占三分之一。 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允许中国非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在理论上外资企业也列入了允许发行主体。但由于企业债券仍实行审批制(即使称为核准制)和规模的控制,并需银行提供保证,实际上外资企业发行债权仍是比较困难。从中国政府的宏观政策主要是鼓励大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券发放。中小企业,一般企业没有案例。这涉及到中国政府宏观控制、机构担保、承销商、额度控制、企业信用评估等复杂问题。 三、通过私募资金融资。国内外都有大量的实业投资基金(包括中国一些投资公司、上市公司),他们不断寻找合适的产业和项目进行投资以获取投资报酬。通过私募资金引入战略投资者,也是解决资金的重要途径。这个途径的优点是时间较短,一般3—6个月资金即可到位。缺点一般通过参股形式、投资形式进入企业,在利益分配上可能是一些企业不愿意引进这些战略投资者。 四、海外上市融资。 五、境内上市(IPO)。外商企业股票在我国境内上市发行没有法律上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法律规定即可申请上市。A股或B股应取得中国商务部书面同意并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产业政策;(2)改制为股份公司;(3)外商投资不低于总股本25%;(4)符合上市公司有关规定。 目前已有外资企业上市。由直接上市,也有买壳上市。如佳通轮胎通过收购ST桦林的方式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米其林通过与上海轮胎公司成立合资企业,进而通过资产购买的方式间接控制了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依据法律法规:《证券法》 审批机构:证监会 一般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依据法律法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审批机构:发改委 并且,要银行担保 因此,一般是国有大型企业能够发行 2006年修改: (1) 发行价格和利率会逐步市场化 (2) 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3) 可取消担保,但要两家信用评级单位将其评为最高信用等级 (4) 增添发行失败的处理(未到70%即为失败) (5) 取消配额,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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