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一人公司的设立 > 开发区首家一人公司设立

开发区首家一人公司设立

  • 时间:2021-04-27 00:0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北仑新闻网讯(余琼林 楼逸君)1月10日,宁波安兴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完成注册,成为开发区首家一人公司。

      据了解,修订后的《公司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同时设立了五项风险防范制度。如一人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等。据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这几天已有不少自然人前来询问设立一人公司的有关事项,其中已完成名称登记的就有10余家。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开发区首家一人公司设立>>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