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设立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设立

  • 时间:2021-04-26 23:1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许可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的许可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符合规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三)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设立>>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