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涉外婚姻 > 涉外离婚 > 法籍夫妇上海离婚

法籍夫妇上海离婚

  • 时间:2020-01-06 15:5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昨天,静安法院在经过立案审查后受理了法国人吉瑞德诉索菲亚的离婚案件。据悉,这是该院首次立案受理同国籍外国人起诉离婚。

      据吉瑞德介绍,2000年10月,吉瑞德到上海工作,妻子索菲亚及女儿一块移居至上海,一直居住至今。婚后双方因性格等方面因素感情已完全破裂。

      吉瑞德聘请的中国律师,为使案件让静安法院受理,还提供了一份今年5月某中级法院判决的类似的涉外离婚案件佐证。

      法院为何予以受理

      首先,他们两人都在上海居住生活超过一年,因此上海已成为他们两人的经常居住地。为此,静安法院可作为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此外,二人都书面同意通过静安法院离婚。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法籍夫妇上海离婚>>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