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在企业的高速蓬勃发展,为了拓展业务范围,越来越多企业有了设立分公司的需求。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它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巨人法务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2、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5、总公司章程。
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
分公司的名称必须要冠以总公司的名称全称,在名称最后加上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样即可。和总公司一样,注册分公司也需要注册地址,需要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条件,并且该注册地址不能是总公司的注册地址。关于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小编就为您介绍到这里,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巨人法务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