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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融资租赁公司条件是什么

  • 时间:2021-04-27 23:2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什么是融资租赁公司呢?简单来说,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一种租赁公司。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巨人法务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开办融资租赁公司条件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吧。

      一、开办融资租赁公司条件是什么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 设立程序

      1、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2、设立外商投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2)、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

      (3)、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商务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3、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4、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照第一项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条件是什么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知识呢?融资租赁作为一种以物为载体的新型融资方式,没有被大众完全熟悉,许多企业对租赁的认识还停留在租赁服务的阶段,还没有充分的了解该行业。不过互联网融资租赁平台的发展,让更多的目光注意到融资租赁这个行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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