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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