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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应当载明哪些注意事项

  • 时间:2021-04-28 14:3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购买股票现在比较常见投资方式,我们很多人在进股市投资的时候,对股票的基础知识都不是很了解,一般股票要对一些事项进行详细记录,例如:公司名称。那么股票应当载明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巨人法务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股票应当载明哪些注意事项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什么是后配股

      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

      三、如何认购新股?

      1、开户 包括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帐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2、申购数量的规定 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首先,申报下限上海是1000股,深圳是500股,上海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深圳认购必须是500股或者其整数倍;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3、重复申购的规定 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4、新股申购配号的确认 投资者在办理完新股申购手续后得到的合同号不是配号,第二天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也不是配号,只有在新股发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办理交割手续时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才是新股配号。投资者要查询新股配号,可以在T+2日到券商处打印交割单,券商也会在该日将所有投资者的新股配号打印出来张贴在营业部的大厅内,投资者可以进行查对。一部分券商还开通了电话查询配号的服务,投资者也可通过电话委托在查询新股配号一栏中进行查询。新股配号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每个股票帐户在交割时只打印一个申购配号,同时打印有效申购股数,例如,交割配号为10003502,有效申购股数为5000股,则该帐户全部申购配号为5个,依次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5、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时间 根据新股申购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的申购款于T+3日返还其资金帐户,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于申购新股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使用该笔资金。

      无论您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投资,都应当及时谨慎点,避免自己的财产受损。以上内容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股票应当载明哪些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巨人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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