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请示》(国寿资发〔2007〕9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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