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是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但是,董事会成员的变更也不是没有的,董事信息经工商登记,如果要变更还需要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变更登记。
一、重新任免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 1、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的,由董事会重新任免或者由股东会(股东)重新任免。 2、股份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重新任免。 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更换由国资委在董事会成员中重新指定。 4,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更换根据章程的规定由中方或者外方股东重新委派或指定。 (二)董事 1、非职工董事由股东、股东会、股东大会重新任免即可。 2、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即可。 (三)董事会秘书的更换由董事会重新任免即可。 二、需要申请公司备案登记,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章); (五)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以上,董事会成员变更应该先依章程规定的内部任免完成,然后到原登记的工商管理分局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时候需要准备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新任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公司章程修正案、已经通过的更换董事的决议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果对董事变更还有什么疑问的,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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