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 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责任与义务

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责任与义务

  • 时间:2021-04-26 22:2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我们要知道市面上的公司有很多,但是公司分很多中类型,其中股份制公司就是本文要介绍的,对于股份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与义务是怎样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责任与义务?接下来由巨人法务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责任与义务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

      但如果你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话,应当尽到以下注意义务:公司应当守法经营;注册资金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足额到位。否则,一旦出现类似问题,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代表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二、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招募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三、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股份制改造实践,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不仅要符合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还应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条件。《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根据《证券法》第11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所称公司股本总额,系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额,而非股票发行前的股本总额。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责任与义务的内容,由此可知,股份制公司的法人不仅仅享有一定的权利,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过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巨人法务发布法律咨询。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责任与义务>>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