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一)成立时间满四年; (二)有专职律师二十人以上; (三)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详细>>
一般申报材料 (一)呈报材料目录; (二)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表(为打印的网上申请表,须有总所同意设立分所的意见和印章); (三)申请书; (四)总所全体合伙人或合作人同意开设分所的决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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