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陈女士与李男长期在某市经商,2007年8月陈女取出存款10余万后,于同年9月和2008年3月两次起诉要求与李男 离婚 ,并称取走的存款已用于偿还债务,李男坚决不予认可。 裁 决 法......详细>>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律师入驻平台合作宣传推广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