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由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详细>>
丈夫拳脚相向并非“家务事”,受暴妻子可打110报警,让公安机关惩处恶夫!昨天(2003.4.28),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黄淑美对广大妇女提个醒。 黄淑美介绍,去年实施的新《......详细>>
记者从市妇联获悉,6月29日,《济南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家庭暴力纳入110接警范围。 审理 家暴案件将建......详细>>